【48812】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公告
来源:火狐直播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13 17:21:3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其间,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刻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体系投票的时刻为2024年7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恣意时刻。
6、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算计为71,466,340股,占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70.8991%。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算计为71,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70.8333%;使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算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算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000%;使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算计为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658%。
(三)到会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选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对以下方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经过《关于改变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处理工商改变事宜的方案》
赞同71,401,5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份额99.9093%;对立64,84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份额0.0907%;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份额0.0000%。
该方案为特别抉择事项,已取得本次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经过。
本所律师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均合法有用。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之法令意见书。